关于苏州市杏林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采购的调研通知

关于苏州市杏林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采购的调研通知

为推进苏州市杏林大药房有限公司2026年度药品集中采购招标工作,现针对招标目录(第一批)招标范畴双通道药品、四定药品、门特药品开展采购调研,相关采购调研管理核心要求通知如下:

1.品类界定与管理:双通道、四定、门特药品统一归为本次招标药品(以医保局当年最新目录为准),作为本次集中采购招标核心标段必备品种必须保证正常供应;若医保局调整药品类别,可延期保留原类别一年,次年双方协商确定调整方案。

2.评标与定价标准:本次招标药品以零售终端服务费率为唯一评标标准,目标费率约5%;计价基准以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平台挂网价为准,无省级挂网价的,参照甲方当前有效采购价、市场调研价核算。

3.供应与考核要求:投标人需严格保障本次招标药品的配备率及及时供货能力,无不可抗力不得停供;若供货不及时,甲方可另行采购,并按该销售数量×零售终端服务费率乙方进行扣罚,扣罚金额从当月货款中直接扣除。

4.费用与配套服务:药品送达甲方前产生的配送费、配送损耗等所有相关费用,均由乙方承担;针对药品的近效期或滞销库存,按双方约定支持退货,退货相关配套服务由乙方全程配合。

5.货款结算周期:乙方的本次招标药品零售终端服务费到账甲方指定账户后,甲方1个月内完成对应药品货款结算。

6.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无特殊情况延期一年并对新增必备品种进行协商后调整与增补。

7.联系人:吴小珍13913706371。

8.资料准备:参加调研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①企业执照、资质证书、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②报价单(零售终端服务费率);③以上材料(一正二副)统一用牛皮纸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后于:2026年 03  4日 9:00送至采购谈判室。

9.调研时间、地点①时间:2026年 03 月4日 9:00 (北京时间)②地点: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采购谈判室

 

附件:苏州市杏林大药房有限公司药品采购的调研目录(第一批)(1).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