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电梯专用空调项目询价公告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就需要采购的以下设备进行院内采购询价,欢迎合格并具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电梯专用空调
采购预算:人民币陆万肆仟元整(¥64000.00)
(三)采购清单:
序号 | 名称 | 数量/单位 | 备注 |
1 | 电梯专用空调 | 5台 | 含安装、调试费及安装所需辅材等。 |
(四)参加询价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采购要求:
(一)采购内容
(一)技术要求:
序号 | 名称 | 技术参数要求 |
1 | 电梯专用空调 | 制冷量:3200W |
注:1、所投空调的制冷\热量正负偏离均不得超过±10%。
2、提供的所有空调产品须为同一品牌,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包括标配管材等安装所涉及的配件。
(二)质量要求:
1、所有响应产品的生产、制造、安装等各项技术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各项规范要求;国家没有相应标准、规范的,可使用行业标准、规定;非标设备按询价通知书约定的技术要求和规范。
2、响应产品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原包装未拆封的商品,完全符合采购货物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响应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规定的使用寿命期内具有满意的性能。
3、成交供应商须负责其所提供的所有设备的安装调试以及与之相关的一切必要配套工作。
(三)交货及验收:
1、采购货物的交货地点:由供方负责办理运输,直接送至采购方指定地点。
2、采购货物的交货时间:自采购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0 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如不能如期供货,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须承担由此对采购人造成的损失。发货时应先用函、电通告需方。
3、采购货物的验收:
(1)货物配置必须原厂出厂时全部自带,所有货物外包装箱不得自行拆封,包装箱上所有标签等不得涂改或撕毁,否则采购方有权拒绝验收;
(2)验收时成交供应商须出具具有原厂质保的证明;
(3)符合货物本身的规格、技术条件及乙方承诺的其它指标;
(4)采购货物的验收时间:货到安装调试完成后 7日内。
(5)货物验收地点即为到货地点。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验货,如发现货物短缺、质次、损坏、产地和规格不符等问题,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为采购方调换或补齐,同时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验收标准: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设备必须符合我国**颁布的与之相关的技术规范与标准,同时须满足询价采购通知中所列全部规格、技术条件及功能要求和其承诺的其它指标;
(7)验收包括:数量、外观、质量、性能、随机备品备件、产品合格证、装箱单、随机资料及包装。所有设备和附配件应符合其规定的性能,无瑕疵和缺陷,质量为合格品,同时有明确的制造厂商。交货时必须原包装现场拆封验收合格。成交供应商对质量问题负责包退、包换和包修,因此发生的费用由成交供应商负责。
(四)售后服务:
1、免费质保期按国家、厂商、行业标准孰优执行,除特别说明外,不得低于采购要求,质保期由货物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后开始计算。
2、免费质保期:免费质保期整机不低于一年。
3、售后服务要求:产品出现问题后,成交供应商应以优良的服务态度2小时内到场,8小时以内完成甲方提出的维修要求。如需更换或送修,必须在2个工作日内负责解决。
4、成交方应保证所供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成交方应保证其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的物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质量出现问题时,成交方负责“三包”,费用由成交方负责。
5、伴随服务:成交方应以良好的服务态度,便利快捷的方式完成采购方提出的合理要求,除合同另有规定之外,伴随服务的费用均已含在合同价款内。
三、参加询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质保期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含保修期后维修收费价格和零配件的报价);
4、售后服务体系,包括售后服务承诺、维保方案等;
5、如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需具有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及注册证等;
6、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和技术参数偏离表;
7、上述材料装入一个不透明信封、资料袋,封口,并在封口处盖单位公章。信封、资料 袋上注明单位名称。
四、询价时间、地点:
1、询价时间:2020年12月4日09:00(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采购供应处会议室
五、付款方式:
1、付款步骤:
合同签订生效,待全部货物到达安装现场、安装调试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并正常使用满一个月后,乙方并向甲方提供下列A、B、C单据后15个工作日内由甲方向乙方支付90%货款,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支付剩余货款。
A、甲方签收的送货回单。
B、正式的发票。
C、由甲乙双方签章的《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
六、联系单位: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联系人:严老师 联系电话:0512-82881151
请贵单位进行必要的询价准备;按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并按上述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询价。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八、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将在苏州卫康招标采购网,敬请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