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报废资产处置服务询价公告
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就需要采购的以下项目进行院内采购询价,欢迎合格并具有履约能力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采购形式:院内采购
二、采购项目名称:报废资产处置服务
(一)采购内容:回收报废资产(具体报废资产清单见附件)
(二)现场勘查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 10月20 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
为更好地了解现场情况,各响应单位需至现场进行踏勘,熟悉实际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询价的直接资料。响应单位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招标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或加价的要求,对此招标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三)合格询价响应单位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8、响应单位须具备医疗设备回收资质;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三、采购要求
1、完成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天内完成全部报废资产的回收。
2、物资运输需保证消防安全,严禁带电、带火操作,如有违规操作,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3、医疗设备处理时需做无公害处理。
4、所有物资处理必须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如有违法违规造成的不良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5、响应单位视为已对现场实物的状态、数量无异议,中标后不得以清单数量、使用状态等问题毁约。
6、最低中标价为专业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价格: 20997元,成交单位需在合同签订前向采购单位缴纳2万元保证金,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后全额退还。未完成者不予退还。
四、参加询价时请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1、企业执照、资质证书、报名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2、报价单
3、以上材料统一用牛皮纸文件袋密封,加盖公章后送至采购供应处。
五、评审办法:
1、采购人授权询价小组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2、若满足上述原则的最高报价响应供应商超过一家时,则由采购单位以抽签的方式决定成交供应商。
六、项目的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询价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七、询价时间、地点。
1、询价时间:2022年10月21日9:00(北京时间)
2、询价地点: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行政楼一楼采购谈判室
八、联系单位:苏州市第九人民医院
联系人:钮老师 联系电话:0512-82881151
九、请贵单位进行必要的询价准备;按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一正二副,并按上述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询价。